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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上半年汽车和电信投诉居榜首

时间:2017-08-14 09:23:32        来源:中国消费网

      中国消费者报南宁讯(张婷 记者 顾艳伟)广西柳州市工商局近日发布的消费投诉分析报告显示,今年上半年,该局接到投诉1228件,举报391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58.9万元。其中,通过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受理消费投诉138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7万元。交通工具和电信服务分别占据商品类和服务类投诉排行榜首位。

  据柳州市工商局12315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商品类投诉排名前三位的分别是交通工具、日用百货、家用电器类。其中,交通工具类投诉量占商品类投诉首位,涉及问题主要有:不履行三包义务,未按照国家规定提供相应售后服务;不按照规定期限及时交付消费者购买车辆,或购车后不及时提供汽车合格证明,影响车辆上牌使用;在车价外强制要求消费者购买保险;合同纠纷等。

  如消费者韦先生投诉称,其在某汽车4S店买了一辆轿车,6月3日提车,次日按照约定到4S店办理车辆牌照和贴膜服务。然而,在贴膜过程中因工作人员忘拉手刹,汽车下滑冲进店内导致车身多处刮伤。4S店起初同意换车或者退车,后又表示只能帮维修并赔偿1万元。韦先生无法接受4S店的处理意见,于是向12315投诉。最后经调解,双方达成一致,由4S店为韦先生将车辆维修好,并赔偿1.5万元。

  服务类投诉624件,排名前三位的分别为电信服务、互联网服务和居民服务。电信服务、互联网服务投诉量持续走高,占服务类投诉总量的近三分之一。投诉主要涉及服务质量、合同、广告等方面,集中表现在:收费争议,主要有计费不合理、不透明、错扣、乱扣费用等;流量套餐使用引发争议;合约机纠纷,运营商规定合约机规定时间内不能停机、不能机卡分离等,侵害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宽带无法正常使用,没有达到承诺网速等问题。

  上半年,柳州市工商部门共接到群众举报391件,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了51%。举报的主要问题是无照经营行为及超范围经营行为以及商品掺杂掺假、商家销售“三无”和不合格产品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