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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消委会:消费者成功秒杀消费券 商家毁约应赔偿

时间:2017-07-06 17:17:39        来源:中国消费网

  中国消费者报广州讯(黄玮晶 记者黄劼 )广东省佛山市有一消费者在网上或手机端通过2元钱“秒杀”了某餐馆的两张50元代金券,一段时间后,餐馆因搬迁,要求消费者申请退款,退款金额按实际支付的金额,即只退2元。广东省佛山市消委会近日对这样的一起案例进行点评,认为商家的这种处理方法不合理,也不合法,消费者可以要求依法赔偿。

  佛山市消委会投诉处理负责人认为,不少消费者遭遇类似情况时,往往不知可以索赔或不知如何索赔,或自认倒霉不予追究,这其实是在纵容商家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佛山市消委会警示消费者,在参加秒杀活动时要注意辨别运营商和商家的合法性,了解清楚秒杀商品的服务内容,并保留截图、聊天记录、付款凭证等消费凭证;遭遇纠纷时,大胆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案例】网购的秒杀因其优惠幅度大受到不少消费者关注及参与,但也会引发消费投诉。广东省佛山市消委会近日接到消费者投诉称,他在“味道佛山精选”公众号上花2份1元钱秒杀了2份素千益餐馆的50元代金券,过一段时间后。该公众号回复说商家要搬迁,叫他申请退款,退款金额按实际支付的金额,就只退2元。他认为商家的理由不合理,但又无法说服商家,于是投诉到佛山市消委会。

  【点评】佛山市消委会律师顾问团成员杨柏华律师点评如下:

  消费者用2个1元秒杀了2份素千益餐馆的50元代金券,即意味着消费者与素千益餐馆之间的合同成立,消费者有权使用该代金券在素千益餐馆享有100元的消费。现由于素千益餐馆搬迁,提出解除合同,退回2元给消费者,该公众号与商家简单地退还已支付款项,这样处理不合理、不合法。

  根据《合同法》第60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素千益餐馆现由于搬迁,不能按消费者秒杀时的约定向消费者提供商品和服务,违约在先,根据《合同法》第107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素千益餐馆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消费者的损失。

  根据《合同法》第113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消费者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素千益餐馆如不搬迁,消费者即可享有100元的商品,根据商品等价交换原则,素千益餐馆不能提供100元的商品和服务给消费者,故应赔偿100元给消费者。

  《消法》第44条之规定:“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也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作出更有利于消费者的承诺的,应当履行承诺。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明知或者应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利用其平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承担连带责任。”“味道佛山精选”公众号运营商作为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应根据上述规定履行义务;否则,消费者可以请求其承担赔偿责任。